2018-01-25 阅读: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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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组织开展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第一批)申报工作,现转发《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第一批)申报公告》及相关申报材料,请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按要求进行申报。BETVLCTOR伟德国际体育申报者请于2018年2月20日前提交《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申请活页》、课题项目负责人简况等申报材料各一式9份至科技管理处(至诚楼108室)。
联系电话:13759469877
科技管理处
2018年1月23日
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第一批)申报公告
为吸引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参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对 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新定位和战略目标,聚焦云南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经听取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展2018年第一批10个重大课题的研究。课题名称如下:
(一)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及对策措施研究
(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在云南的表现及对策研究
(三)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中充分发挥云南作用研究
(四)推动云南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研究
(五)云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研究
(六)云南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系统研究
(七)云南申建沿边自由贸易港研究
(八)推动云南跨越发展系统研究
(九)重点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研究
(十)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研究
二、具体安排
按照发布公告、申请单位申报、组织专家初审和论证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按程序审定、公示承担单位、下达任务、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环节开展工作。
(一)2018年1月22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云南网(http://www.yunnan.cn)、云南日报发布《201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第一批)申报公告》。
(二)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课题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课题负责人简况等申报材料,须于2月22日前提交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处,各一式8份,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活页》《承诺书》可从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下载,也可以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处申领。
(三)3月2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承诺书》、课题负责人简况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公告》要求,通过后才能进入后续函评、会议答辩评审程序;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函评,由函评专家对每个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分(评分表见后)并提出论证评审意见;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申报答辩,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答辩评审,由参加论证评审的专家对每个课题进行评分(评分表见后),提出论证评审意见。根据评分情况和论证评审意见,按程序初步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四)3月8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公示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公示期为3月8日至3月14日。
(五)3月15日左右,签订课题任务书,正式下达课题,拨付经费。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印发签订课题任务书通知给拟下达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任务书,双方签订课题任务书。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达课题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经费数额等。承担单位通过主管单位(部门)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三次提出拨付课题经费的书面申请。课题经费由云南省财政厅拨付至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后,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至课题承担单位:第一次在课题下达、收到承担单位的拨款申请后拨付课题总经费的30%;第二次在课题中期检查后,对课题进度符合要求的,拨付课题总经费的30%;第三次在课题验收后,拨付课题总经费的40%。
(六)课题完成时间为6个月,以下达课题任务日期为准。2018年6月,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承担单位要经主管单位(部门)同意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出进行中期检查的书面申请;在正式进行中期检查时,承担单位应对照任务书要求和研究提纲,汇报研究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课题,限期一个月整改,如果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向课题承担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收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七)2018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课题验收。承担单位要经主管单位(部门)同意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出进行验收的书面申请;在正式进行验收时,承担单位应对照任务书要求和研究提纲,汇报研究任务完成情况。未通过验收的课题,限期2个月之内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向课题承担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收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有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及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非常清楚决策咨询的任务和要求,在决策咨询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高度认真负责,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研究时间,切实担负起课题研究责任。
2.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具有高水平研究团队,以及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为提高课题的实践运用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的课题,其课题组应有省直部门或企业的人员参与;为提高课题理论水平,省直部门、企业承担的课题,其课题组应有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人员参与。
4.课题组中以合作单位名义参与课题的,合作单位须盖章;以个人名义参与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要知道自己是课题组成员,要认可自己承担的研究任务及工作量,不能只挂名而未承担实际研究工作,不能由课题负责人代替课题组成员签字。
(二)每个课题经费40万元。申请单位要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的要求,认真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在课题下达后严格经费管理。
(三)每个课题须提交综合报告1篇、咨询报告1篇和阶段性研究报告4篇。综合报告要求与立题要求相吻合、主题突出、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分析透彻、建议和措施有针对性、有助于决策参考;咨询报告要求5000字左右,反映研究的主要内容、观点和建议;研究工作期间,要提交4篇阶段性务实管用的决策咨询报告,每篇5000字左右。
(四)发展研究重大课题强调研究成果质量。成果应符合立题初衷和决策咨询要求,理论结合实践,从《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评分表》规定的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理论性、实践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省的部署和要求、国内外前沿研究、云南现状、云南问题、思路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等12个方面提升质量。
(五)发展研究课题研究计划要有可操作性。课题研究工作要确保研究时间投入,避免申报时高度重视、实施中“虎头蛇尾”。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申请书》和《活页》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论证评审前,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论证评审专家。申报材料要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把关,《活页》与《申请书》课题名称要一致,《活页》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
(七)同一个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在召开申报答辩会议时,课题申请人须出席答辩会,并陈述申报要点。
(八)根据专家函评、申报答辩论证评审综合评分,对综合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课题才确定承担单位。
(九)承担2016年省政府发展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安排2018年省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
(十)优先考虑完成以往省政府发展研究课题质量较高的申请单位及申请人。
(十一)签订任务书时,任务书中的负责人要与《申请书》中的申请人为同一人;课题申请人应根据申报答辩会议、专家的意见,填写意见采纳情况;在已提交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基础上,填写对研究任务、工作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的情况;同时提交研究提纲,研究提纲要比任务书中“主要研究内容”详细深入;经费预算中有委托业务费的,须在研究提纲中填写被委托单位名称、被委托单位负责人、被委托研究内容和字数安排。
(十二)课题下达后,承担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应对该课题的实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课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如未按要求完成,愿意接受收回已拨付的课题资金。
(十三)发展研究课题在验收时进行量化打分,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标准是:研究成果符合立题初衷和决策咨询要求,被省级以上领导采纳或形成部门文件,超额完成任务书规定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求;良好的标准是:研究成果较符合立题初衷和决策咨询要求,报送省级以上领导参阅,完成任务书规定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求;合格的标准是:研究成果基本符合立题初衷和决策咨询要求,基本完成或达到任务书规定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求;不合格的标准是:研究成果没有完成或达到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相关要求。根据验收结果分别发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证书。
(十四)成果转化是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的重要方面。具体要求是:承担单位要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审核同意后印送云南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参阅;如公开出版,须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同意,由承担单位在封面标注“2018年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组织出版。
(十五)课题组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引用他人的成果负责。涉及保密内容的,各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承担保密责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拥有课题成果所有权,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拥有课题成果使用权。
温馨提示:课题申请人要认真阅读以上公告内容及《申请书》《活页》要求,如不按要求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不接收提交的《申请书》《活页》《承诺书》、课题负责人简况。
联系人及电话:符旭波 0871-636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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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1月22日